我国涂料产品的命名原则是什么?

涂料的全名称构成:颜色或颜料名称+主要成膜物质名称+基本名称。

1)颜色或颜料名称命名的主要原则是:①涂料的颜色位于名称的最前面;②如果颜料对涂膜性能起显著作用,则可用颜料的名称代替颜色的名称,仍置于涂料名称的最前面,例如锌黄醇酸调合漆。

2)成膜物质名称均作适当简化。如果基料中含有多种成膜物质时,选取起主要作用的一种成膜物质命名,必要时可以选取两种成膜物质命名(主要成膜物质名称在前,次要成膜物质名称在后),如氨基醇酸漆。

3)基本名称仍采用我国已广泛使用的名称。例如清漆、木器漆、调合漆、磁漆等。

4)在成膜物质和基本名称之间,必要时可标明专业用途、特性等。

5)凡是需加热固化的漆,在基本名称之前要标明“烘干”二字或“烘”字样,例如:氨基烘干磁漆;如果名称中没有“烘干”、“烘”这些字样,则表示常温干燥或烘烤干燥均可。

6)除粉末涂料外,其他涂料命名时用“漆”,在统称时用“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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