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全水分煤样如何采取

商品煤全水分煤样如何采取

全水分煤样既可单独采取,也可在煤样制备过程中分取。

在煤流中单独采样时,按时间基或质量基采样法进行。子样数目不论品种每1000t至少10个,煤量大于1000t时,按式(2-1)计算;煤量少于1000t时至少6个。子样质量按表2-3规定确定。

在火车上单独采样时,装车后,立即沿车皮对角线按5点循环法采取,不论品种每车至少采取1个子样;当煤量少于1000t时,至少采取6个子样。子样质量按表2-3规定确定。

在汽车上单独采样时,装车后立即沿车厢对角线方向,按3点法循环采取;当煤量少于1000t时,至少采取6个子样。子样质量按表2-4规定确定。

在煤堆和船舶中不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

每一批煤可分几次采成若干分样,每个分样的数目参照以上所述确定,以各分样的全水分加权平均值作为该批煤的全水分值。

在煤样制备过程中分取全水分煤样时,如一批煤的煤样分成若干煤样采取,则在各分样的制备过程中分取全水分煤样,并以各分样的全水分加权平均值作为该批煤的全水分值。全水分煤样采取后,应立即制样和化验。否则应立即装入密封容器中,注明煤样质量,并尽快制样和化验。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apmygs.com/1293.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