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可分为彩色和非彩色两大类。非彩色指的是白色、黑色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灰色组成的系列,也称为白黑系列。
当物体表面对可见光光谱所有波长反射比都在80%~90%时,该物体为白色;其反射比均在4%以下时,该物体为黑色;介于两者之间的是不同程度的灰色。纯白色的反射比应为100%,纯黑色的反射比应为0。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纯白、纯黑的物体。对发光物体来说,白黑的变化相当于白光的亮度变化,亮度高时人眼感到的是白色,亮度很低时感到的是灰色,无光时是黑色。非彩色只有明亮度的差异。
彩色是指黑白系列以外的各种颜色。
彩色一般可用明度、色调和饱和度三个特性来描述,也可用其他类似的三种特性表示。
1)明度:人眼对物体的明暗感觉。发光物体的亮度越高,明度越高;非发光体反射比越高,明度越高。
2)色调:彩色彼此相互区分的特性,即红、黄、绿、蓝、紫。不同波长的单色光具有不同的色调。发光物体的色调取决于它的光辐射的光谱构成,非发光物体的色调取决于照明光源的光谱组成和物体本身的光谱反射(透射)特性。
3)饱和度:是指彩色的纯洁性。可见光谱中的各种单色光是最饱和的彩色,物体色的饱和度决定于物体反射(透射)特性。如果物体反射光的光谱带很窄,则它的饱和度就高。
图1-8 颜色的三维空间纺锤体示意图
用一个三维空间纺锤体可以将颜色的三个基本特性,即明度、色调和饱和度表示出来,如图1-8所示。立体的垂直轴代表白黑系列明度的变化;圆周上的各点代表光谱上各种不同的色调(红、橙、黄、绿、蓝、紫等);从圆周向圆心的过渡表示饱和度逐渐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