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

城市道路的功能是综合性的,为发挥其不同功能,保证城市中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交通运输经济合理,应对道路进行科学的分类。

道路分类方法有多种形式:根据道路在城市规划道路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根据道路对交通运输所起的作用分为全市性道路、区域性道路、环路、放射路、过境道路等;根据承担的主要运输性质分为客运道路、货运道路、客货运道路等;根据道路所处环境划分为中心区道路、工业区道路、仓库区道路、文教区道路、行政区道路、住宅区道路、风景游览区道路、文化娱乐性道路、科技卫生性道路、生活性道路、火车站道路、游览性道路、林荫路等。在以上各种分类方法中,主要是满足道路在交通运输方面的功能。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中以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和交通功能为基础,同时也考虑对沿线的服务功能,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

1.快速路

快速路完全为交通功能服务,是解决城市大容量、长距离、快速交通的主要道路。快速路要有平顺的线型,与一般道路分开,使汽车交通安全、通畅和舒适。与交通量大的干路相交时应采用立体交叉,与交通量小的支路相交时可采用平面交叉,但要有控制交通的措施。两侧有非机动车时,必须设完整的分隔带。横过车行道时,需经由控制的交叉路口或地道、天桥。

2.主干路

主干路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要骨架,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上的交通要保证一定的行车速度,故应根据交通量的大小设置相应宽度的车行道,以供车辆通畅地行驶。线形应顺捷,交叉口宜尽可能少,以减少相交道路上车辆进出的干扰,平面交叉要有控制交通的措施,交通量超过平面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时,可根据规划采用立体交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应用隔离带分开。交通量大的主干路上的快速机动车如小客车等,也应与速度较慢的卡车、公共汽车等分道行驶。主干路两侧应有适当宽度的人行道,应严格控制行人横穿主干路。主干路两侧不宜建筑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的公共建筑物,如剧院、体育馆、大商场等。

3.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区域性的交通干道,为区域交通集散服务,兼有服务功能,配合主干路组成道路网,起到广泛联系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快、慢车混合行驶,条件许可时也可另设非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应设人行道并可设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

4.支路

支路是次干路联系各居住小区的线路,解决局部地区交通,直接与两侧建筑物出入口相接,以服务功能为主,也起集散交通的作用,两旁可有人行道,也可有商业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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