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系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类,以反映它们的特点、性质和用途。
1)按照卫星的运动状态(制式),可分为静止卫星通信系统和非静止卫星通信系统,非静止卫星通信系统又可进一步分为随机运动卫星通信系统和相位运动卫星通信系统。
2)按照卫星的通信覆盖区范围,可分为全球卫星通信系统、国际卫星通信系统、国内卫星通信系统和区域卫星通信系统。
3)按照卫星的结构(或转发无线电信号的能力),可分为无源卫星通信系统(被动卫星通信系统)和有源卫星通信系统(主动卫星通信系统)。
4)按照多址方式,可分为频分多址卫星通信系统、时分多址卫星通信系统、码分多址卫星通信系统、空分多址卫星通信系统、混合多址卫星通信系统等。
5)按照所传输信号的体制,可分为模拟卫星通信系统和数字卫星通信系统。
6)按照用户性质,可分为商用卫星通信系统、专用卫星通信系统和军用卫星通信系统。
7)按照通信业务种类,可分为固定业务卫星通信系统、移动业务卫星通信系统、广播电视卫星通信系统,科学实验卫星通信系统,以及教学、气象、导航、军事等卫星通信系统。
8)按照工作频段,可分为特高频(UHF)卫星通信系统、超高频(SHF)卫星通信系统、极高频(EHF)卫星通信系统和激光卫星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