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一家咨询公司的调查:信息分析师是未来前景最好的十大职业之一。调查发现:我国目前信息分析相关人员缺口接近300万人。及时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信息采集、分析方法和技能的信息分析专门人才,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支持,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信息分析师及相关职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青睐的原因所在。
1.国家信息分析师(CIA)
国家信息分析师认证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设立,是由CEAC(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国家级培训认证项目。
1)培训对象。包括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咨询公司、金融证券等机构及相关部门从事信息采集、软科学研究、情报研究、竞争情报分析、信息咨询、市场调研、经济分析等的信息分析人员以及企业中高层次管理人员,如首席执行官/首席信息官(CEO/CIO)、信息中心/计算机中心主任、企业管理和信息化的规划人员、项目经理等。
2)课程设置。相关课程有:竞争对手情报获取方法与分析;数据情报挖掘方法与决策支持技术;市场营销环境与行业竞争分析;数据分析实用技术演练;信息分析方法实战应用与技能精解;信息分析职业素质训练等。
3)认证证书。颁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制的国家信息分析师认证证书。该证书是对信息分析行业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的有效凭证,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认证的技术水平与应用能力,是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人员选聘、技术水平鉴定的主要参考依据,并反映信息分析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具有专业标准认证和政府认可的权威性。
2.职业信息分析师
职业信息分析师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发布的一个新职业。它是建立在统计学和信息学的基础上,针对就业服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而开发出来的。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职业信息分析师是指从事劳动保障及相关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对劳力保障及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政策建议。
1)职业等级。职业信息分析师共设三个等级,即助理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资格培训。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开展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资格培训,提供示范性培训、师资培训、课程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资格培训的对象为从事和准备从事劳动保障及相关信息采集、传递、整理、分析和发布等工作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3)资格鉴定。符合《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各等级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鉴定考试,鉴定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
4)鉴定证书。经鉴定合格者,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核发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印章的“职业资格证书”。
3.竞争情报分析员
竞争情报分析员是指围绕企业或组织机构的竞争战略,搜集、整理相关信息,通过分析研究,将信息提升为竞争情报,直接或间接服务企业或组织决策的专业人员。该职业由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竞争情报专业委员会联合上海市科学技术情报学会设立,并共同开发了“竞争情报分析员”职业标准,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培训与认证体系。
1)职业等级。分为竞争情报收集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竞争情报分析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竞争情报分析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高级竞争情报分析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四个等级。
2)认证证书。培训合格并通过认证者,颁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资格证书、上海市科学技术情报学会技术资格证书、上海市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会员资格证书。
4.专利情报分析员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2006年创办“专利情报分析员高级培训班”,主要培养适于企业需求的专利情报分析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中的知识产权(专利)管理人员,科研研发和技术部门管理及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情报机构中的信息情报工作人员、图书馆情报人员;政府科技与专利管理部门人员。
2)培训课程。培训课程包括:专利法和专利侵权判定基础知识、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情报分析课程、专利检索及专利信息平台介绍、专利情报分析与企业专利战略、中国专利侵权判定分析课程、国内外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典案例剖析等。
3)认证证书。培训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专利情报分析员”证书。
5.专利代理人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1)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①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③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④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2)考试内容和考试科目。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考试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三部分。考试科目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撰写方式。
3)认证证书。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另外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4)从事业务。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目前我国专利代理人需求量为60万人,现仅有2万余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