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的分类

环境监测可按其监测对象或监测目的进行分类。

1.按监测对象

环境监测主要可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排放浓度监测。其中环境质量监测又包括以下几类:

(1)地表水环境监测;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声环境质量监测;

(4)土壤质量监测。

2.按其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可分为以下几类:

(1)监视性监测(又称为例行监测或常规监测)

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监视性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所在地区的空气、水质、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监督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监测(污染物浓度、排放总量、污染趋势等)。

(2)特种目的监测(又称为应急监测或特例监测)

包括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纠纷仲裁监测、环评要求进行的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等。

(3)研究性监测(又称为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的监测,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的研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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