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瓦伦纽斯的地理学新思想?

瓦伦纽斯是17世纪的德国地理学家。

他长期住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那时,荷兰是世界经济中心,航运中心,地理发现信息的集中之地。瓦伦纽斯根据历史与现实所提供的地理知识、资料于1650年写成《通论地理学》。他认为地理学应分为两部分。一是描述适用于一切地区的一般普通原则的地理著作为通论地理学,而描述特定区域的地理著作为专论地理学(现称区域地理学)。

他在其著作中,采用了哥白尼、伽利略等人以太阳为中心的宇宙说。据此,他第一个注意到赤道和高纬度带所受太阳热量不同,使赤道空气上升,而极地空气冷重引起空气流动,从而导致世界的风系。这样,他就从地球本身的特点到气候,并由此进入地球表面的地形、水文、森林、荒漠、矿物、动物、居民等。在地区的人文特征方面,他注意到居民及其体型、艺术、商业、文化、语言、政府、宗教、城市、名胜及著名人物。该书不愧是当时一本论述全面的理论著作,因此,其框架结构与内容范围对当时走向世界的各种人来说,都是一本必备的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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