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沼又称沼泽,地表经常过湿或有薄层积水,或有泥灰覆盖,甚至生长有喜水植物,地表下面含有腐殖质较多的腐泥或淤泥。软土是指水下沉积的软弱饱和黏性土层,具有天然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能力低及透水性差等特点。泥沼及软土均由泥炭、腐泥及淤泥所组成。该类地区筑路的主要问题是防止路基长期缓慢地、过量地沉陷,路堤边坡滑塌。其设计要点如下:
①选线时,尽量绕避,或选择泥沼、软土分布范围最窄、深度最浅、地势最高的地带通过。
②选用路堤断面形式的路基。
③填土高度既要满足最小填土高度,又要尽量避免超过极限高度。它又称临界高度,是指在天然的软土地基上,基底不作特殊加固处理,不控制填土速度所允许的最大填土高度,有条件时,可在工地进行填筑试验,也可按土的物理力学性质估算,通常为 3 ~ 5 m。
最小填土高度规定:当全部挖除泥炭后填筑路堤时,路堤在沉陷后高出泥沼之高度应不小于 0.8 m;部分挖除时,应不小于 1.2 m;不挖除时,路堤沉陷到泥沼或软土中的部分,应用渗水性土填筑,其高度应高出泥沼、软土表面或水面 0.5 m;水淹情况下,路堤边缘应高出水面1.0 m。
④若填土高度超过极限高度,或虽稍低于极限高度,但建成后需立即通车,应对基底采取加固与处理措施。
⑤泥沼或软土底部横向坡度较大,或填土较高时,应验算基底稳定性,并采取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