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对鱼的毒性评价方法

鱼类毒性实验在研究水污染及水环境质量中占重要地位。通过鱼类急性毒性实验可以评价受试物对水生生物可能产生的影响,以短期暴露效应表明受试物的毒害性。鱼类急性毒性实验不仅用于测定化学物质毒性强度,测定水体污染程度,检查废水处理的有效程度,也为制定水质标准、评价环境质量和管理废水排放提供环境依据。

农药的不慎使用常可引起水体的污染。被污染的水体因污染程度的不同,可对水生生物产生三方面的影响:急性毒性、逃避毒性及累积毒性。从而导致水生生态系统中敏感种的消失、逃避或死亡,污染种的增加(食物链蓄积)。

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常采用常见的鱼种进行实验,国际上常用实验鱼种有斑马鱼、鲤鱼、夏裨鱼、黑头软口鲦、虹鳟等。鲤鱼是我国主要鱼种之一,各地都有养殖,材料易得,是理想的实验鱼种。

衡量上述三种毒性大小的指标是各不相同的。其中,急性毒性的大小用忍受极限中浓度(median tolerance limit,TLM)或致死中浓度(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LC 50 )来表示。二者的含义是一致的:即在一定条件下,一种农药与某种鱼接触一定时间(24、48、96h),杀死50%个体所需的浓度,一般用mg/L作为度量单位。日本把农药对鱼的毒性分为三类,以鲤鱼为例,

A类:TLM在10mg/L以上,属于低毒;

B类:TLM在1~10mg/L,属于中等毒性;

C类:TLM在1mg/L以下,属于高毒。

逃避毒性的大小可用AR 65 来表示,其含义是在回避实验中,当回避比值为65%时的药剂浓度,常用μg/L作为度量单位。

累积毒性也就是慢性毒性,常用形态、生理生化、生活力、行为、生殖力、后代的异常变化等指标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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