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建模语言(UML)的建模规则

UML的模型图不是由UML语言简单地堆砌而成的,它必须按特定的规则有机地组成合法的UML图。一个完备的UML模型图必须在语义上是一致的,并且和一切与它相关的模型和谐地组合在一起。UML建模规则包括了对以下内容的描述。

(1)名字。任何一个UML成员都必须包含一个名字。

(2)作用域。UML成员所定义的内容起作用的上下文环境。某个成员在每个实例中代表一个值,还是代表这个类元的所有实例的一个共享值,由上下文决定。

(3)可见性。UML成员能被其他成员引用的方式。

(4)完整性。UML成员之间互相连接的合法性和一致性。

(5)运行属性。UML成员在运行时的特性。

一个完备的UML模型必须对以上内容给出完整的解释。完备的UML模型是建造系统所必需的,但是当它在不同的视图中出现时,出于不同的交流侧重点,其表达可以是不完备的。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模型可以:

①被省略,即模型本身是完备的,但在图上某些属性被隐藏起来,以简化表达。

②不完全,即在设计过程中某些元素可以暂时不存在。

③不一致,即在设计过程中暂时不保证设计的完整性。

提出上述三条建模原则的目的是为使开发人员在设计模型时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对分析设计活动最重要的问题上,而暂时不必迷恋于细节的完美,使模型逐步趋向完备。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apmygs.com/52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