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因子与环境因子的联系区别

生态因子和环境因子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环境因子是生物体外的全部环境要素,生态因子是环境因子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生态因子影响着生物的生长、发育、生殖和行为,改变生物的繁殖力和死亡率,并引起生物发生迁移,最终导致种群的数量发生改变。当环境中的一些生态因子对某种生物不适合时,这种生物就很少甚至不可能分布在该区域。

(一)生态因子的概念

生态因子(ecological factor)是指环境中对生物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要素,如温度、湿度、食物、O 、CO 和其他相关生物等,常直接作用于个体和群体,主要影响个体的生存和繁殖、种群分布和数量、群落结构和功能等。各个生态因子不仅自身起作用,而且相互发生作用,既受周围其他因子的影响,反过来又影响其他因子。生态因子中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环境条件,有时又称为生存条件。所有生态因子构成生物的生态环境。

(二)生态因子的分类

生态因子的类型多种多样,分类方法也不统一。简单而传统的方法是把生态因子分为生物因子(biotic factor)和非生物因子(abiotic factor)。前者包括生物种内和种间的相互关系,后者则包括气候、土壤、地形等。Smith(1953)将因子分为密度制约因子和非密度制约因子两类。密度制约因子主要包括寄生物、病原微生物、捕食者和竞争者等生物因子,其作用随种群密度而变化,如密度升高,病原微生物流行加速。非密度制约因子主要指非生物因子,较典型的是气候因子,其作用一般不随密度升降而变化。根据生态因子的性质,可分为以下五类:

(1)气候因子。气候因子(climatic factor)指形成生物环境的各气候因子。由温度因子(绝对值、变化类型和幅度)、水分因子(降水量、降雨型、湿度)、光因子(照度、日照时间)、大气因子(氧气及CO 的浓度、风)等组成。根据各因子的特点和性质,还可再细分为若干因子。例如,光因子可分为光强、光质和光周期等,温度因子可分为平均温度、积温、节律性变温和非节律性变温等。

(2)土壤因子。土壤因子(edaphic factor)是气候因子和生物因子共同作用的产物,土壤因子包括土壤结构、土壤理化性质、土壤肥力和土壤生物等。

(3)地形因子。地形因子(topographic factor)指地表特征,如地面的起伏、坡度、坡向、阴坡和阳坡等,通过影响气候和土壤,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分布。

(4)生物因子。生物因子包括生物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如捕食、寄生、竞争和互惠共生等,动物、植物、微生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生物之间的相互影响。

(5)人为因子。人为因子(artificial factor)其实应属于生物因子的范畴,将它从生物因子中分离出来是为了强调人类作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越来越大,分布在地球各地的生物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人类活动的巨大影响,远远超出了一般生物因子的范畴。

生态因子的划分是人为的,其目的只是为了研究或叙述的方便。实际上,环境中的各种生态因子的作用并不是单独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偿或增强的作用,往往是相互联系并共同对生物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生态因子分析时,不能只片面地注意到某一生态因子而忽略其他因子。生态因子在影响生物的生存和生活的同时,生物体也在改变着生态因子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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