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雅典宪章的评价:影响与局限性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在雅典举行会议,中心议题是城市规划,会议制订了《城市规划大纲》,后来该大纲被习惯性地称为《雅典宪章》,它集中反映了现代主义建筑学派的城市规划观念,也代表了工业时代城市规划的理论精华。

《雅典宪章》提出,城市与它周围的地区应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进行研究,今天的乡村可能就是明天的城市。城市具有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功能,而城市规划的目的就是要满足这四大功能的正常进行。城市规划考虑的不仅是长宽两个维度的平面空间,更是三维尺度上的立体空间。在规划方法上,《城市规划大纲》主张有计划地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在平衡居住、工作、游憩功能的原则上进行功能分区,并建立满足三者联系的交通网。

《雅典宪章》认为,当时的城市空间严重缺乏开敞空间,城市绿地面积过少而且位置不当。因此,建议在新建居住区中要多保留空地,旧城区建筑物拆除后留下的空地应辟为绿地,在市郊要保留风景良好的自然地带。

《雅典宪章》认为,城市规划是一门科学,它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城市的功能问题,因此古典主义学院派建筑师那种在城市平面上进行图案构成、追求宏大气派的规划方法是不实用的,这些观点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对之后的半个世纪中全球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正是本着《雅典宪章》中的理性精神,城市规划才能从建筑师的一项副业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但也必须看到,《雅典宪章》过于看重城市规划中规划师的个人作用,强调城市生活的物质属性,忽视城市居民作为人的社会需要和心理感受,期望通过建立完美的城市结构,来实现理想的城市社会生活。这种愿望虽然美好,但由于脱离了普通人的行为、心理模式这一规划的基本出发点,因而只能是一种乌托邦思想,注定是要失败的。

巴西利亚就是这种乌托邦城市的典型代表。

在1957年开始的巴西利亚规划中,规划师卢·科斯塔(Lucio Costa)和奥·尼迈耶(Oscar Niemeyer)很好地实现了通过新城市规划塑造新兴国家形象的愿望,规划手法也体现出很高的艺术性,1987年巴西利亚甚至成为迄今为止最年轻的世界文化遗产,但大多数巴西民众对它并不认可。由于规划中并未充分考虑人的需要,使得巴西利亚成为一个汽车交通占据统治地位、对步行者缺乏善意的城市,这里只有公路,没有街道,城市中的空间巨大而让人无所适从。与其说巴西利亚是个城市,不如说是一个纪念碑式的主题公园,相反在长期自然发展中形成的里约热内卢或圣保罗虽然混乱,但远比巴西利亚更有生机活力、更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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