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材料与功能性材料的区别

按主要用途可以分为结构性材料和功能性材料两类。

1.结构性材料

结构性材料主要是指用于构造建筑结构部分的承重材料,例如水泥、骨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砂浆、砖和砌块等墙体材料、钢筋及各种建筑钢材、公路和市政工程中大量使用的沥青混凝土等,在建筑中主要利用其具有一定的力学性能。

2.功能性材料

功能性材料主要是指在建筑物中发挥其力学性能以外特长的材料,例如防水材料、建筑涂料、绝热材料、防火材料、建筑玻璃、防腐涂料、金属或塑料管道材料等,他们赋予建筑物以必要的防水功能、装饰效果、保温隔热功能、防火功能、维护和采光功能、防腐蚀功能及排水功能。正是凭借了这些材料的一项或多项功能,才使建筑物具有或改善了使用功能,产生了一定的装饰美观效果,也使对生活在一个安全、耐久、舒适、美观的环境中的愿望得以实现。当然,有些功能材料除了其自身特有的功能外,也还有一定的力学性能,而且,人们也在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功能材料和既具有结构性材料的强度又具有其他功能复合特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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