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态因子的限制作用

在稳定状态下,某一生态因子的可利用量与生物需要量差距很大,从而限制生物生长发育或存活,则这一生态因子为限制因子。

任何一种生态因子只要接近或超出生物的耐受限度,就会成为这种生物的限制因子。如水是干旱地区的限制因子。如果一种生物对某一生态因子的耐受范围很广,而且该因子又非常稳定,那么这种因子就不会成为限制因子;

相反,如果一种生物对某一生态因子的耐受范围很窄,而且该因子又易于变化,则此因子很可能就是一种限制因子。主导因子不一定是限制因子,但限制因子一定是主导因子。一旦环境变化,植物对主导因子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主导因子便极可能成为限制因子。

当然,任何一种生态因子只要接近或超过生物的耐受范围,它就会成为这种生物的限制因子。例如,O 对陆生动物来说,数量多、含量稳定而且易得到,因此一般不会成为限制因子(寄生生物、土壤生物和高山生物除外)。

但O 在水体中含量有限,且经常发生波动,因此常常成为水生生物的限制因子。限制因子的概念在生态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引导人们从错综复杂的众多生态因子中,找出在具体情况下起主要作用的因子,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较差的环境中植物长势不好或不能生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限制因子的限制作用,找到了限制因子,消除限制条件,易使植物成活或较好发育。

例如,大城市中心区由于原生土壤被破坏,土壤质地差是限制植物生长的主要原因,土壤因子就是植物的限制因子,通过人工土壤改良等措施便可改变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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