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下属世界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在1962年成立了CAC。其制定的CAC标准是各国制定相关法律文件的参照或参考,分为通用标准(Codex General Standards)和商品标准(Codex Commodity Standards)两部分。《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eneral Codex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GSFA)是CAC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CAC还制定了市售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准——《食品添加剂销售时的标签通用标准》。CAC标准是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仲裁标准,是协调各国食品卫生标准的重要依据,可以清除由于各国法规不同造成的贸易障碍。
迄今为止,联合国的主要法规或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允许用于食品的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名单以及它们的毒理学评价(ADI值)(1996年)。
(2)各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指标等规定(1993年)。
(3)各种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的通用测定方法(1991年)。
(4)各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允许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