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是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目前共有180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下设11个综合委员会、14个商品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CAC标准是以科学为基础,并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CAC成员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贸易的公平和公正。其下设的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odex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CCFA)具体负责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香料、加工助剂的使用安全研究,并制定协调一致、科学可行的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或认可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允许最大使用量;提出优先考虑的食品添加剂名单;指定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推荐食品添加剂特性、纯度和技术规格;审议对确定食品中存在添加剂的分析方法等,以及为WHO/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提出优先的评价名单等相关内容。
1984年,我国正式加入CAC并成立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2006年,我国成为CAC首个承担综合性委员会主持国的发展中国家。原卫生部任命陈君石院士为CCFA主席。